多部门联手重拳待发 尚福林:严打并购重组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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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07月22日 06:59: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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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尚福林:严打并购重组内幕交易
尚福林:打击内幕交易是当前监管执法重点
证监会上半年受理内幕交易案59起 处罚16家机构
新华社:打击证券内幕交易 多部门联手重拳待发
严打内幕交易航空动力早盘急升遭停牌
时代科技独董窗口期违规增持 律师质疑涉嫌内幕交易
尚福林:严打并购重组内幕交易
昨日,中国证监会在京举行2008-2009年度稽查立功表彰大会,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表示,打击内幕交易,形成综合防控内幕交易体系是当前证券监管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
尚福林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上发生较多的庄家操纵股票、欺诈上市、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内幕交易案件发生较多,特别是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问题成为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必须高度重视,重点打击,综合治理。一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制度机制层面提高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要集中力量查处内幕交易案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要会同国资、纪检等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教育预防。四要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和完善在现阶段打击内幕交易的方法、手段,形成有效抑制内幕交易的防控和查处机制。
近几年,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证监会进一步提升了稽查执法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快速反应、多方联动、及时查处的机制基本形成,执法效能不断增强,有力地保障了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受理案件线索121起,新增案件117起,其中涉及内幕交易59起,涉及市场操纵14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1份,涉及16家机构、133名个人。移送公安部案件18起,收缴罚没款3233万元,跨境执法协作44起。
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证监会系统稽查干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表彰大会对2008、2009年度稽查办案荣立一、二、三等功和嘉奖的32个集体、29名个人进行了表彰。(.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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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打击内幕交易是当前监管执法重点
证监会牵手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拟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21日表示,打击内幕交易,形成综合防控内幕交易体系是当前证券监管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
21日,证监会召开2008-2009年度稽查立功表彰大会。尚福林在会上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得市场上发生较多的庄家操纵股票、欺诈上市、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内幕交易案件发生较多,特别是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问题成为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必须高度重视,重点打击,综合治理。
尚福林表示,一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制度机制层面提高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要集中力量查处内幕交易案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要会同国资委、纪检等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教育预防;四要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和完善在现阶段打击内幕交易的方法、手段,形成有效抑制内幕交易的防控和查处机制。
近几年,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证监会进一步提升了稽查执法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快速反应、多方联动、及时查处的机制基本形成,执法效能不断增强,有力地保障了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受理案件线索121起,新增案件117起,其中涉及内幕交易59起,涉及市场操纵14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1份,涉及16家机构、133名个人。移送公安部案件18起,收缴罚没款3233万元,跨境执法协作44起。
据了解,近期证监会还联同多部门共同打击以内幕交易为代表的证券犯罪。由证监会牵头,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参加,正在调研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有望从制度设计上有效预防内幕交易。(.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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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半年受理内幕交易案59起 处罚16家机构
2010年7月21日,中国证监会在北京举行2008-2009年度稽查立功表彰大会,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表示,打击内幕交易,形成综合防控内幕交易体系是当前证券监管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
尚福林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上发生较多的庄家操纵股票、欺诈上市、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内幕交易案件发生较多,特别是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问题成为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必须高度重视,重点打击,综合治理。
一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制度机制层面提高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要集中力量查处内幕交易案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要会同国资、纪检等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教育预防。四要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和完善在现阶段打击内幕交易的方法、手段,形成有效抑制内幕交易的防控和查处机制。
据介绍,近几年,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证监会进一步提升了稽查执法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快速反映、多方联动、及时查处的机制基本形成,执法效能不断增强,有力地保障了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受理案件线索121起,新增案件117起,其中涉及内幕交易59起,涉及市场操纵14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1份,涉及16家机构、133名个人。移送公安部案件18起,收缴罚没款3233万元,跨境执法协作44起。
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证监会系统稽查干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表彰大会对2008、2009年度稽查办案荣立一、二、三等功和嘉奖的32个集体、29名个人进行了表彰。证监会领导班子成员、证监会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系统各单位、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负责人以及稽查局、稽查总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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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打击证券内幕交易 多部门联手重拳待发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专电(记者 陶俊洁、华晔迪)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证券内幕交易层出不穷、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为形成打击内幕交易的监管合力,公安部会同证监会20日在重庆召开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会议,着力于形成整体合力,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内幕交易层出不穷 愈演愈烈
"黄光裕案""五粮液案""杭萧钢构案"……近年来,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愈演愈烈,出现上升趋势。
据统计,2004年至2008年,证监会共进行行政处罚210件,其中对信息披露的处罚90件,受到处罚的董事和高管达738人次;而2009年以来,行政处罚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中国上市公司董事受处罚的数量,也居世界各国前列。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不久前就曾表示,随着市场逐步深化发展,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等问题,已上升为市场监管主要矛盾。
值得深思的是,这些被处罚行为多数发生在公司法、证券法修改之后。公司法、证券法何以未能有效遏制上市公司违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认为,制度层面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公司治理制度一直存在着四大缺陷:重视集体义务和责任而轻视个人义务和责任;强调身份义务和责任而淡化行为义务和责任;强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程序而忽视信息披露的实质和效果;公司各机构实际权力和信息披露的义务、责任配置不当、脱节严重。
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董正伟指出,内幕交易行为多发的原因应该从供需两方面看,从内幕消息需求看,中国目前股市文化尚不成熟,投资者理性化程度不够,通常喜欢通过所谓的挖掘内幕消息来进行投资,为内幕消息流传提供了市场。从供给上看,当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尚不够完善,牵扯链条长,一些能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认识不足,容易走漏。
并购重组易滋生内幕交易 成为"重灾区"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内幕交易是基于信息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内幕交易是全球性难题。具体到我国,按照现有管理审批体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决策链条长、环节多、知悉范围广,容易滋生内幕交易。
据了解,内幕信息有的存在信息传递的载体、有的则没有传递的载体,行政调查不仅难以获取信息传递的方式,更难以使当事人自认,因此案件取证往往只差最后一步,同时,随着内幕交易的隐蔽性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调查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董正伟说,目前监管规章制度对于监管机构自身人员、公司高管、会计师以及配偶、亲属等诸多有可能接触到内幕消息人员的行为约束在法律制度上的规定不足,且操作性不强。
高盛高华兼并与收购业务负责人叶采得此前在与记者交流时也表示,企业兼并重组一般要经历准备、设计、交易启动、谈判等诸多环节,为防止消息走漏对交易产生巨大影响,通常都需要提前做好消息泄露应急预案。
多部门联手 重拳待发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打击内幕交易存在不少困难,突出表现在行政执法调查难、认定难,尤其是内幕交易案件证明标准较高,接近于刑事证明标准,给行政认定带来很大困难。正因为如此,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增大,但内幕交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仍有相当多的社会公众认为,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不够,处罚偏轻。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大,交易品种不断增多,单靠某个监管部门难以做到有效打击内幕交易行为。"董正伟说,单个部门十分有限的人员精力显然难以做到在打击内幕交易方面事无巨细,打击内幕交易,不能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
事实上,包括李启红案、刘宝春案在内的诸多案件办理过程显示,当前打击内幕交易,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无法突破的。
为了形成对打击内幕交易的监管合力,公安部会同证监会20日在重庆召开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会议,针对当前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领域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情况,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开展集中打击,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会议特别强调,涉案地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证监部门的联系沟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中,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整体合力,有效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记者也从证监会获悉,由证监会牵头,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参加,正在调研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有望从制度设计上有效预防内幕交易。而为了做到快速反应,证监会也已建立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的"三位一体"机制、交易所负责异常交易监控、证监会负责调查,基本上做到了股价有异常波动、监管部门就会跟进调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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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内幕交易航空动力早盘急升遭停牌

"近期监管部门对内幕信息查得很严",一位券商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只要公司股价出现异动,就会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昨日 (7月21日),航空动力(
600893)(600893,收盘价25.81元)早盘大涨6.72%,换手高达2.52%,成交金额9351万元。航空动力的成交量突然放大,股价突然飙升,引来各方的注意,下午即遭上交所临时停牌。昨日晚间,航空动力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0年7月22日起不超过30日内实施停牌。公司表示,在上述停牌期间如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公司承诺股票最迟不晚于2010年8月23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据了解,目前由证监会牵头,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参加,正在调研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有望从制度设计上有效预防内幕交易。而证监会为了做到快速反应,建立了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的"三位一体"机制,交易所负责异常交易监控,证监会负责调查,基本上做到了股价一旦异常波动,监管部门就会跟进调查。
此前领先科技(9000669,前收盘价17.25元)就被要求核查。7月13日、14日,在该股连续两天涨停后,深交所果断出击,"熔断"其股价的继续飙升,该股于7月15日停牌。深交所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等相关各方进行核查,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进行核实。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市场逐步发展,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等问题,已上升为市场监管的主要针对对象,此次多部门联手重拳整饬,对A股市场的内幕交易肯定会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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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科技独董窗口期违规增持 律师质疑涉嫌内幕交易

□ 本报记者 王 峥
随着2010年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期的来临,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也"毫无意外"再次发生。
独董窗口期违规买入
刚刚更换大股东的时代科技今日就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求嫣红在中报业绩披露前买入公司股票14900股,违反了不得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公告显示,时代科技2010 年半年报的拟披露时间为8 月13 日,所以独立董事此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求嫣红所持时代科技股票已全部锁定。在按规定出售后,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虽然公司表示目前的半年报正处于数据汇总期,公司并没有将半年报的相关数据提供给公司独立董事。但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认为,"公司没有把半年报有关数据提供给独董并不能作为独董的免责事由,独董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很容易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其违规买卖还很有可能涉及内幕交易。"
2010年5月20日,时代科技刚刚更换了控股股东,主营纺织氨纶的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时代科技的第一大股东,由此也给此前业绩一直徘徊不振的时代科技注入了一阵强心剂。根据一季报显示,公司2010年前3个月实现收入8336万元,同比增长105.77%;实现净利润504.4万元,同比增长47.97%,而在这种情况下,时代科技独董违规增持公司股票的缘由确实有些让人说不清。此外,公司还在部分上市公司纷纷剥离地产业务的情况下出手购买了一家地产公司。
董监高窗口期屡屡犯错
据统计,在2010年一季度报告期内,就有正虹科技(5.50,0.00,0.00%)、精诚铜业(12.88,0.00,0.00%)等9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涉及窗口期违规交易,去年11月份,上交所更曾对去年中报、三季报窗口期违规的45个高管进行了通报,并一再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不了解相关规则"、"委托他人代管账户"以及对交易事项"不知情"等,均不足以构成从事违规交易行为的免责理由。
对此,张远忠律师就认为,"之所以屡屡发生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窗口期违规交易的情况,主要原因还是处罚力度不够。"
按照沪深两市交易所的有关规则规定,对于违规交易,交易所可按情节轻重,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上市推荐人进行处分,可要求有关负责人支付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对违规的董事、监事可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对违规的上市推荐人可取消其资格等。
但是,面对屡屡出现的高官违规交易事件,这样的处罚显然很难发挥惩戒作用,况且对于绝对部分的违规高管,证监会的处罚往往限于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因此有专家就指出,要有效杜绝此类现象,还需要建立一套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
此外,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就曾对记者表示,证监会、交易所完全可以从交易系统下手,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对高管的交易账户实行特殊处理,禁止其交易本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的减持的行为自然也就消失了。而这种锁定特殊用户某些股票交易权限的技术貌似也不难实现。(证券日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