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禁基金经理买卖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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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06月09日 10:35: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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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基金经理开立股指期货账户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有关规定,在现阶段不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下,拟不允许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近来证监会注意到多家媒体关于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的报道,称有部分基金经理开设个人股指期货账户,做空股指期货,并利用掌控的基金账户抛售现货,制造沪深300指数下跌,从中获利。
证监会立即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对全部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的股指期货账户开立和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开立股指期货账户的情况。
调查中,证监会还会同中金所对跨市场操纵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沪深300指数流动性好,权重分布均衡,以自由流通股本为权重,具有较强的抗操纵性。
截至5月21日,沪深300指数流通市值规模9.33万亿元,占A股市场总市值的69.44%,样本股平均流通市值311.16亿元,流动性较好;沪深300指数样本股权重分布较为均衡,前20大权重股累计权重只有35%,能有效避免通过操纵大盘股来操纵指数的情况发生。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行法律法规对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没有明确禁止,但有关法规明确禁止操纵现货市场以在股指期货交易获利的行为。考虑到基金将来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基金经理为自己买卖股指期货,与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指期货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有关规定,在现阶段不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下,拟不允许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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